1、条件: 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中心管理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可以申请代办出国政审 2、办理程序: (1)本中心协同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向江东区委组织部提交出国政审的报告、出国任务批件或确认件或通知书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国人员人事档案、出国人员审查表或*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政审批件复印件(*为再次出国人员需增加的材料)、安全教育证明(安全局出具) (2)组织部门政审后出具政审批件 (3)到中心领取出国人员鉴定表,回国后一个月内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