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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已在我区落实就业单位,并已正式报到工作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办理程序: 1、委托代理单位与本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申请入户者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好人事关系及档案转接手续; 2、申请入户本人与本中心签订《代理人员集体户挂靠协议》; 3、单位出具入户申请报告,并向本中心提交有关资料。 提交材料: a 、毕业生报到证(或复印件); b、申请入户者与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签证过的《劳动合同》; c、本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d、户口迁移证; e、就业协议书(工作调整过的应届毕业生无需就业协议书); f、填写“江东区申请入户(分户)登记表”。 4、经人才中心核准盖章后,持相关材料到江东区户籍中心入户。
*江东区户籍中心地址:桑田路935号,江东区政务办理中心一楼,电话:0574-87848733
*注意事项: 入户人员须严格履行《集体户挂靠协议》,如出现协议中规定的迁户情况,必须办理集体户迁出。否则本中心将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有权处置代理人员的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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