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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东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即将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东区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定于3月17日至18日两天,复审地点在宁波市兴宁路456号(14路、350路车到育新街站下),东方商务中心2号楼3楼3417会议室。
二、报考江东区人民法院法警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3月17日上午8:30-12:00,地点: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江东区兴宁路延伸段、世纪大道东侧200米处,详见附件)。
三、所有入闱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010年江东区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2010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在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宁波生源2010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学校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须带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本市户口簿(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除外。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人员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09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面试时间全市统一定于3月20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00开始。报考江东区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面试地点安排在宁波市委党校(海曙区恒春街75号)。江东区其他职位面试地点:宁波市兴宁路456号(14路、350路车到育新街站下),东方商务中心2号楼江东区人事局。参加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携本人身份证到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电话:0574-87811571。
中共宁波市江东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江东区人事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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